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厦门市坂头-石兜水库配置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审批
福建-厦门-集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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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8号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10
有效性: 有效
********门市坂头-石兜水库配置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5-02-18 08:46


**市政水务****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市坂头-石兜水库水**配置工程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流域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形成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如下:

一、****水库****水库,****门市**区侯溪镇新村官地里,是**城市供水的重要水源,****水库为上库,水库正常蓄水位54.26米,兴利库容8336万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21.36米,兴利库容332.42万立方米。日供水规模达到50万立方米,****门市,****门市**区坂头-石兜水库坝上,水质满足水源地水质标准。

二、同意坂头-石兜水库年取水量为27506万立方米,取水类型为水**配置,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供水保证率为97%。

三、你单位应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确保项目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符合控制目标,确保运行期坂头-石兜水库最小生态下泄流量0.2立方米/秒。

四、你单位应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含在线传输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我厅数据接收平台,你单位应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定期组织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并通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按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

五、你单位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统一调度,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它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机关或者当地有关部门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六、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向我厅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依法缴纳水**税。

七、建设项目取水事项的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若发生重大变更,应向我厅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附件:****中心****门市坂头-石兜水库水**配置工程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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