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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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京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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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8 09:03

京政征安告[2024]第0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宋河精细化工产业园土地征收预公告以来,****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宋河镇高家畈村二组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宋河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公用设施建设需要,**市拟征收宋河镇高家畈村二组等地共计0.3139公顷。土地用途为环卫用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高家畈村二组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0.3139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他草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市三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补偿标准为42300元/亩。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39.0192万元、安置补助费11.9502万元,合计19.9170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办公室关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京政办发〔2024〕8号)规定标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途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到宋河镇高家畈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宋河镇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2.申请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社区)为单位向****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申请听证的,****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注:本地依据最新法律法****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规定的,可按本地听证规定并结合《土地管理法》要求执行。未出台的,按《自然**听证规定》执行。)

3. 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向****或****规划局反映。

4. 本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范围为宋河镇高家畈村二组,并已在****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联系电话:0724-****858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2024年9月18日

附件:**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宋河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批准,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范围

因**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宋河段)建设需要,**市拟征收宋河镇高家畈村集体土地,共计0.3139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具体位置、面积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位置为准。

二、土地现状

单位:公顷

地块号

土地权属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合计

耕地

林地

水域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1

宋河镇

高家畈村

0

0

0

0.3139

0

0.3139

0

0

0.3139

合计

0

0

0

0.3139

0

0.3139

0

0

0.3139

三、征收土地用途:环卫用地。

四、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属于**市Ⅲ类1个区片综合地价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42300元/亩,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办公室关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京政办发〔2024〕8号)规定执行,具体补偿费用如下:

1、土地补偿费7.9668万元、安置补助费11.9502万元,合计19.9170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办公室关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京政办发〔2024〕8号)规定标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五、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途径。

六、其他事项

1、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到宋河镇高家畈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政府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2、申请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在告知后5****社区)为单位向****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申请听证的,****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3、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期间向****或****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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