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新绛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复核工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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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复核工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复核工作需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位于龙兴镇木赞村、龙香村、店头村、张庄村,三泉镇**村、**村、南社村、吉庄村、孝陵村,建设高标准农田3.3万亩,总投资49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推广工程等。

二、委托工作服务事项

1、委托工作服务内容:完成**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质量与数量复核等工作。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申报条件

拟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委托事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条件要求:

(1)拟承担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项目工程测量(或测绘)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量(测绘)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和报价;

(3)不接受联合体承担委托工作。

四、承担单位确定

我们将根据有意承担本项目工程复核工作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资料,综合比对选择业内信誉好、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的单位作为本项目工程复核单位。

五、拟承担单位相关资料的提交

1、需提交资料。凡有意承担**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复核工作的单位,须向****递交以下相关资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交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的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截图时间节点须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资料递交截止之日止),要求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标书代写

(6)**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复核费报价表;

(7)报名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型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以上资料应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并加贴盖有单位公章和写明项目名称、提交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封条。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的,必要时将核查原件,提交方须及时按要求提供。

2、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18时。标书代写

3、资料递交地点:**县朝殿路88号****。

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料文件,委托方将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庆利 电 话:139****3170

附件:**县2023年龙兴镇等2镇店头村等9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复核费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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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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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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