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采购编号GZSW25175FD1046)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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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采购编号:****)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采购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4.5万元

(5)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为保证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及稳定性,需对系统进行维保1年。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拟将****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位,理由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3、****是****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开发服务的供应商,目前只有****拥有该系统的源代码。因此,为加强系统安全性、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公司具有对本院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的维保能力以及相应的开发能力。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 年2月 18 日 至 2025 年2月 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联系电话:020-****2216-825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李小姐

传真:020-****5411

地址:**市**区环**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电话:020-****2216

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 :****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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