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研究院实验用猴采购(第二批)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8日 11:06 |
| 预算金额 | ¥48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雯雯、孙娅玲、范忠亮、柏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316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一二一大街**路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0871-****49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区吴井路183****广场B座70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雯雯、孙娅玲、范忠亮、柏楠 156****3167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研究院实验用猴采购(第二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实验室承担的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顺利实施,并确保及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研究院拟采购实验猴,为后期研究提供实验基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8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研究院实验用猴采购(第二批)招标文件,经专家组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资格要求、商务技术条款及评标办法,均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排他性、歧视性、倾向性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见第二条第(一)项第三条的情形“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招标文件公示期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曾收到过相关质疑。建议该项目采购的实验猴以单一来源方式从****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省黔南州****社区拐哈组**老顶
2024-11-29至2024-12-05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一二一大街**路68号
联系电话:李老师 0871-****493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华**路130号四楼
联系电话:0871-****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区吴井路183****广场B座709号
联系电话:杨雯雯、孙娅玲、范忠亮、柏楠 156****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