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园区项目 已由 ****行政审批局 以 高新区行政审批备字【2024】0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市高新区西二环与东君路交叉口西南角。 项目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占地约270亩,建设玻璃智能温室、普通暖棚、冷库、蚯蚓工厂、采摘果园、共享菜园、乡野观光、被动式小院,研学基地及体验式工坊,配套无动力乐园、****园区道路、水电管网及绿化等。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一期设计,二期手续完备后15日历天内完成二期设计,并提供成果文件,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项目分两期进行开发建设,一期计划建设普通暖棚、蚯蚓工厂、共享菜园、乡野观光、****园区道路、水电管网及绿化等。二期计划建设玻璃智能温室、冷库、采摘果园、被动式小院,研学基地及体验式工坊,配套无动力乐园、****园区道路、水电管网及绿化等。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当年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投标文件中附身份证、注册证书和2024年9月至今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19 09:00:00 至 2025-02-25 17:00:00 (**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11 09:00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根据保****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实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执行“分散”评标,实行招标人代表和其他评标专家“不见面”评标,并确保信息畅通,需共同讨论问题的,可通过音频视频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实行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 联系人:李倩 电话:0312-****91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电话: 0312-****741
电子邮箱: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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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园区项目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市创业路118号 | 地址:**市**北大街2628****中心1号楼2307室 |
| / | 邮编:/ |
| 李倩 | 联系人:王硕 |
| 0312-****915 | 电话:0312-****733 |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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