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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向我局提交其委托******公司编制的**县列屿镇宅后澳南面海域护岸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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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