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明水县撇拉河治理工程

审批
黑龙江-绥化-明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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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2********1866623W王达利
王达利**省**市**县
**省**市**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2022年**县撇拉河治理工程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省**市**县
经度:126.17954,126.17655,126.1686,126.20258 纬度: 47.33327,47.29343,47.26536,47.23927****环境局
2022-07-13
明环评字〔2022〕4号
5119
30****
112********1866623W****
112********1866623W
/2023-04-05
2024-12-182025-01-16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工程治理河****水库上、下游11.19km河段内,项目建设类型为**,**护岸15.893km本工程治理河****水库上、下游11.19km河段内,**护岸16.734km
**护岸总长度由15.893km变更为16.734km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库上游、下游共11.19km河段,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66段,护岸总长度15.893km,****水库上游段左、右岸护岸和下游段左、右护岸。其中,撇拉河上游段左岸共布置19段护岸,长度 3.568km,上游段右岸共布置18 段护岸,长度3.097km;撇拉河下游段左岸共布置17段护岸,长度4.647km,下游段右岸共布置12段护岸,长度4.581km。护岸型式采用雷诺护垫护岸厚 30cm,下设砂砾石垫层10cm及无纺布一层。护脚采用格宾石笼厚40cm,护脚宽 4.0m。护岸设计洪水位以上 1m 至岸顶采用岸坡插柳的生态护岸型式。本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护岸工程占地,占地总面积为166886m2,其中耕地 6120m2,林地 660m2,草地 1353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8753m2。本项目施工期不新增临时占地,永久占地主要为护岸工程占地,永久占地总面积为175707m2,其中耕地6120m2,林地660m2,草地1353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7574m2。新增永久性占地面积8821m2;其中上游段左岸2号护岸长度增加39.15m,5号护岸长度增加57.34m,8号护岸长度增加31.47m,13号护岸长度增加20.12m,上游14号护岸长度增加25.85m,15号护岸长度增加51.80m,16号护岸长度增加66.24m;右岸增加438.7m;其中4号护岸长度略有减少,8号、9号护岸长度增加,18号护岸取消,上游14-17号护岸增加,15-16号岸河道相连接。 下游段左岸4号护岸长度增加24.64m,5号护岸长度减少137.8m,6号护岸长度减少45.4m,9号护岸长度增加47.4m;右岸增加249.8m,4号护岸长度略有增加,下游5号平面位置改变,原设计护岸冲刷消失进入河**减少260.60m,下游6-8号护岸实际冲刷现状按护岸长度变长,6号增加57m,下游7号增加58.8m,下游8号增加115.50m,下游9-12号平面位置改变,原护岸冲刷进入河道9-12护岸相连。
撇拉河治理工程护岸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现场受水流冲刷地形地貌变化,导致护岸长度局部发生变化,护岸长 度有增有减,总体变化不大,护岸总长度由15.893km变更为16.734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生态类护岸工程,运营期间无生产工艺本项目为生态类护岸工程,运营期间无生产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对环境进行监管,未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护岸建设后在护岸两侧进行生态恢复,树木生长状态良好。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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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将能回收的废材料及****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处置。 经调查,施工单位严格管理建筑垃圾,施工中散落的砂浆,全部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未随意堆放;施工过程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方式,合理设置临时土方堆放场所,均在占地范围内;表土剥离,与其他临时土方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表土全部利用于覆土及绿化,临时堆置区表层压实、苫盖处理,临时土方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施工结束后,未有闲置弃土堆、建筑垃圾堆现象。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应加强绿化植被的养护 由****设置专人定期对护岸进行巡检,同时已占地的恢复情况定期抽查,未发现缺苗、死苗现象,植被恢复情况较好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无依托本项目为**工程,无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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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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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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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护岸工程大部分在河槽内进行,占用少量河岸边耕地、草地、林地,不存在拆**置问题。 本工程护岸设计洪水位以上1m 至岸顶采用岸坡插柳,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以及改善周边生态环境。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施工期临时用地使用**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本项目无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进行护岸生态恢复插柳等措施,树木均成活,生态情况恢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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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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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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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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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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