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

审批
宁夏-中卫-海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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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22MA76L1NF1H陈勇
张文俊**回族自治区**市**县
**市**区**中路17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S50**至**(宁甘界)公路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回族自治区**市**区,**回族自治区**市**县
经度:105.65488,105.61329,105.59166,105.57578,105.55942,105.55278,105.52402,105.51561,105.48969,105.48231,105.47205,105.46841,105.46171,105.44956,105.4236,105.41914,105.416,105.40807,105.38192,105.3621,105.34927,105.34124,105.33231,105.31901,105.30708,105.29074,105.27747,105.26734,105.25898,105.24722,105.24113,105.23575,105.22889,105.2258,105.21791 纬度: 36.59214,36.59709,36.60147,36.60439,36.60507,36.60576,36.62473,36.62842,36.63099,36.63486,36.64816,36.65271,36.65606,36.65897,36.67477,36.67743,36.67863,36.68026,36.67768,36.67751,36.67365,36.66721,36.66215,36.6606,36.6588,36.65915,36.65889,36.65769,36.6588,36.66069,36.66103,36.65751,36.64498,36.64061,36.63692****生态环境厅
2021-02-04
宁环审〔2021〕2号
408558.55
6239.9****
****0522MA76L1NF1H******公司
916********209662F******公司
916********209662F2023-12-18
2025-01-082025-02-04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3609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线采用封闭式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m,路线全长43.539km,全线共设桥梁6504m/24座(包括互通主线桥),桥梁占路线全长的14.15%;设涵洞20道(包括互通主线涵洞),全线设互通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10处,设通道36座(包括互通主线通道),设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收费站合建)全线采用封闭式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m,路线全长43.539km,共设大桥6923m/22座,中桥1637m/27座,小桥32m/1座,设圆管涵28道,箱涵58道,桥梁占路线全长的19.7%;全线设互通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10处,设通道36座(包括互通主线通道);**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合建)。
大桥较环评增加754m/3座;中桥较环评增加1302m/22座;小撬较环评增加32m/1座。变化原因:环评中未计算互通桥梁。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线采用封闭式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m,计算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封闭式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m,计算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根据区域环境特点,本工程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分为防治措施和恢复措施,包括植被恢复措施、耕地保护和补偿、水土保持措施等。在采取了相应措施后,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得到一定缓解、补偿和恢复。 (2)声环境 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后,可降低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3)水环境 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采取工棚内放置并加盖篷布遮盖、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及对收集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进行处理以减少环境影响。施工生产区设卫生间、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应远离河流堆放,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大风暴雨冲刷而进入水体。 (4)环境空气 对露天堆放的原材料采取工棚堆放或遮盖等措施,同时场地内应采取洒水措施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士、弃渣应及时清运;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严禁裸露;对作业面及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或采取遮盖,减少起尘量。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施工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在开挖路段及敏感点区域定时洒水,减少扬尘;采用先进的沥青摊铺工艺和设备。施工生产区等应距敏感点≥200m。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区构筑物等进行拆除,并恢复原样。 (5)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弃土运至弃土场处理,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危废在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而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对文物的保护措施 施工方法:****工厂预制、现场安装的施工方案,避免传统支架现浇方法施工过程中对遗址产生的不利影响。桩基础施工采用机械旋转开挖成孔,施工作业面设在远离长城一侧,严格控制施工程序,加强保护防范措施,控制作业面不影响和破坏长城。柱式墩身采用固定模板法施工,模板采用钢模板。 施工组织:施工机械迁移时完全利用附近砂石路,严禁开辟新的施工便道,避免对长城造成破坏;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搭设防护网,避免施工时施工机具、施工器材对长城造成破坏;在长城两侧保护范围以外分别开挖减震槽,以减少施工机械对长城的震动,并实时监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对长城墙体产生的震动;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文物长城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大家的保护意识,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保护长城的警视标志。运营期 (1)声环境 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经常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拟建公路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对6处敏感点安装声屏障;加强公路沿线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建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基地时,考虑到项目交通噪声的影响,合理确定建设布局。 (2)水环境 在跨河、跨沟桥梁段应加固防撞护拦,防止水污染风险事故发生,同时应在桥梁路段上、下行线设置警示标志,提示司机谨慎驾驶,设置减速带,减少事故发生率。设计合理的公路排水系统,并定期检查,保障排水系统通畅,未出现雨水漫流现象。 运营期沿线设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 (3)环境空气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 (4)生态环境 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公路边坡、道路两侧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等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同时按设计要求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处理场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6)对文物的保护措施 桥面设计集中排水系统,收集雨水,使其从桥墩处排走,避免桥面雨水冲蚀长城。与长城交又范围内桥梁设置防抛网。在上跨长城方向设立限速标志牌。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长城周边原有环境风貌。设立保护标志、界桩及警示标识。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时,未进行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 ②施工场地内道路定期清扫并洒水;施工场地设置限速标志牌,车辆限速5km/h;运输车辆加盖或用篷布遮盖,水泥粉末状材料采用罐车运输,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了村庄。 ③****搅拌站、水稳拌合站位于施工生产区,拌合设备均采取全封闭作业,较环评阶段由有组织排放变为无组织排放,环境影响有所减轻,施工期对施工生产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详见附件8。 ④沥青拌合站的沥青加热罐、输送斗车、搅拌缸设置了集气罩,由引风机收集烟气,烟气收集管道下游采用洗涤塔+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烟气净化装置净化烟气,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排放浓度为9.8mg/m3,排放速率为0.14kg/h;苯并[a]芘排放浓度未检出,排放速率为<3.14×10-7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⑤施工结束后,主线K65+600右侧处施工生产区移交至省道103线**至**段公路三合同段继续使用,后续复垦工作由省道103线**至**段公路三合同段负责实施。其余5处施工生产区均已完成复耕。 运营期****收费站、服务区设置空气热源泵及空调取暖;5个职工食堂各配备一套高效油烟收集和净化装置,处理效率为91%,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标准不低于60%的要求。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①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桥涵施工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临时堆场、施工便道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 ②本项目共6个施工生产区,施工生产区内各设置一座旱厕,旱厕做了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定期检查路段排水系统,保障排水系统通畅。**服务区北区、服务区南区、****收费站及养护工区、****收费站均设置了化粪池、隔油池、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本项目共6个施工生产区,距敏感点的距离均大于200m。 ②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定期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③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作业时间,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均安排在昼间施工;位于敏感区附近路段,在夜间22:00~6:00时间段内禁止施工。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共设置声屏障4180m。其中双墩村1080m;王井新村512m;大源村550m;小河村600m;陈家湾618m;邵家庄450m;薛套村370m。声屏障实际建设较环评减少1308m,主要发生在王井新村段,王井新村段声屏障较环评减少1488m,经现场调查,王井新村需设置声屏障的路段约1000m,已设置512m,剩余路段与路面高差较大,比村庄低约3~6m,经监测,声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对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后期若发生敏感点噪声超标现象或居民因噪声投诉事件,应采取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运至弃土场;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钢筋加工及预制场产生的废钢筋及边角****公司,损坏的预制件外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车辆均为租用,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碳、废导热油由设备出租单位更换后回收处理。 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由机械设备维修点进行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旧沥青混凝土块暂未产生,产生后周边公路维修的路面沥青混料或路基填料;****服务区设置垃圾箱等设施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小,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喂养家畜;沿线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统一招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施工期对生态影响的减缓措施:①环境监理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未对周边树木、植被、农作物造成破坏。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行表土剥离,将表层熟土收集,集中分层堆放,施工结束用于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③施工结束后,已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并完成复垦和植被恢复; ④6处施工生产区均采取了地面硬化处理,砂石料存放于半密闭料棚内,袋装散料采取了遮盖措施; ⑤弃土场进行弃土前先剥离了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在弃土场上游沿等高线设置了截水沟,两侧布设挡土墙和排水沟设施,施工过程中对弃士弃渣分层碾压、夯实。 运营期对生态影响的减缓措施:本路基两侧、边坡均进行了绿化,本项目共采取绿化及景观面积643601.6m2。运营期加强公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
声屏障实际建设较环评减少1308m,主要发生在王井新村段,王井新村段声屏障较环评减少1488m,经现场调查,公路沿线王井新村总长度约1000m,已设置512m,剩余路段与路面高差较大,比村庄低约3~6m,经监测,声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关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对文物保护对象的防护措施:项目采取架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长城,桥梁跨径为40m,一跨跨越长城遗址,墩柱桩基与遗址边线安全距离为10米以上,梁底距长城遗址最高点的安全净高大于5米。桥梁采取集中排水系统收集雨水,使其从桥墩处排出,避免路面径流对长城造成冲刷影响,同时设置防抛网和限速标志牌。在长城两侧保护范围以外分别开挖减震槽,减少施工机械对长城的震动影响,并实时监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对长城墙体产生的震动。①本项目采取架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长城,桥梁跨径为40m,一跨跨越长城遗址,墩柱桩基与遗址边线安全距离为大于10米,梁底距长城遗址最高点的安全净高大于5米。 ②桥梁采取集中排水系统收集雨水,使其从桥墩处排出。 ③长城上跨处桥梁设置防抛网和限速标志牌,本项目未对长城造成破坏。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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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隔油池、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服务区北区、服务区南区、****收费站及养护工区、****收费站、主线收费站均设置了化粪池、隔油池、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服务区北区、服务区南区、****收费站、****收费站生活污水排放口的污水中pH、浊度、色度、嗅和味、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氧检测结果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的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高效油烟收集和净化装置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收费站、服务区共5个职工食堂各配备一套高效油烟收集和净化装置 油烟收集和净化装置处理效率为91%,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标准不低于60%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声屏障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共设置声屏障4180m。其中双墩村1080m;王井新村512m;大源村550m;小河村600m;陈家湾618m;邵家庄450m;薛套村370m。 经监测,在验收监测期间,各敏感点围墙外1m处,双墩村、王井新村、小河村、**洼、**村、陈家湾、薛套村、尹家沟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双墩村、王井新村、小河村、**洼、**村、陈家湾、薛套村、尹家沟、**村、****学区第二小学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声屏障降噪效果较好,降噪量为0~5dB(A),随着距离的增加,声屏障的降噪效果有所降低。后期车流量增加后,应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落实降噪措施。经预测,达中期交通校核量时,声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运营期车乘人员丢弃垃圾由路政清扫人员清理。 ②****服务区设置垃圾箱等设施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③餐厨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项目运营期道路维护产生的废旧沥青混凝土块,回收处理后回用为周边公路维修的路面沥青混料或路基填料,严禁铲除的废旧沥青混凝土块在道路沿线任意倾倒处置。 ⑤本项目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拟建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该装置在处理污水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①运营期车乘人员丢弃垃圾由路政清扫人员清理。 ②运营期暂未产生废旧沥青混凝土块,后期产生后回用于周边公路维修的路面沥青混料或路基填料。 ③****服务区设置垃圾箱等设施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④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小,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喂养家畜。 ⑤沿线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统一招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保护措施:①严禁将施工生产区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②设置泥浆沉淀池对施工泥浆进行处理,严禁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 ③桥梁桩基钻渣和其他工程废方严禁堆放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 ④建设单位应普及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知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破坏植被等。 ①6处施工生产区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 ②施工现场设置了泥浆沉淀池对施工泥浆进行处理,无外排现象。 ③桥梁桩基钻渣和其他工程废方堆放地点远离生态保护红线。 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进行了生态保护知识宣传和培训。
2 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在路基填筑施工过程中,对地表上层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平均剥离厚度按20cm计,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临时堆土场集中设置,堆垛高度控制在5m以下,坡比不大于1:1.5。堆土场四周采用装土编织袋或砖砌筑成挡墙进行临时防护,挡墙外开挖排水沟截流雨水。进场堆存的土方应及时压实或拍实,然后播种草籽进行临时防护。堆土场内设置截水沟截留雨水径流,截水沟下游开挖沉淀池截留冲刷的土方。堆土场配备防雨蓬布,雨大时进行遮盖防雨。施工结束后对地面进行清理,拆除临时防护工程,用剥离保存的耕植土覆盖堆场区域并进行复垦。 在路基填筑施工过程中,对地表上层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临时堆土场集中设置,堆垛高度控制在5m以下,坡比小于大于1:1.5,采用防尘网苫盖。进场堆存的土方应及时压实或拍实,然后播种草籽进行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对地面进行清理,拆除临时防护工程,用剥离保存的耕植土覆盖堆场区域并进行复垦。
3 耕地**保护措施: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向有关部门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手续,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严格土地审批,严禁规划外用地造成的耕地损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②在路基填筑施工过程中,对地表上层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农业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 ③对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等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立即进行农业复垦或其它生态修复措施,杜绝农业用地人为荒置导致的水土流失和土壤养分流失。 本项目永久占地取得了宁******厅的批准;临时用地******局的批准;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了复垦和植被恢复。其中1号弃土场应当地村民要求进行了复耕,其他弃土场均采取撒播种草措施,共撒播种草20.80hm2;主线K65+600右侧施工生产区移交至省道103线**至**段公路三合同段继续使用,后续复垦工作由省道103线**至**段公路三合同段负责实施。其他施工生产区占用耕地,使用结束后均进行了土地复耕;施工道路采取了人工种草措施,共人工种草6.50hm2。
4 农业生态保护措施:对于项目占地造成当地农民农业生产损失,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受影响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确保其农业收入不降低。 已对被占用耕地的农民进行了经济补偿。
5 植被**保护措施:①对于项目建设占用的人工栽植作物,施工进行前,应尽可能将这些作物进行移植,严禁随意破坏。 ②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严禁砍伐公路用地之外的林木。 ③选用乡土物种,在土方工程完成后立即栽种,并在栽种初期,予以必要的养护。如采用立体绿化护坡工程时,可先选择固着性强的先锋物种,在运营期间逐步用乡土物种替代。 ④工程临时用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居民要求及时进行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并在竣工验收前实施完成。 ①涉及移栽、砍****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负责实施,尽可能就近靠后移栽。 ②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严禁砍伐公路用地之外的林木。 ③路基桥涵区、互通立交区植草护坡的草籽选择狗牙根+黑麦草+野菊;弃土场及施工道路采取植物措施有撒播种草,草籽选择狗牙根+冰草+糜子。 ④临时占地均已完成植被恢复或复耕。
6 野生动物**保护措施:①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生物多样性和科普知识和相关法规、当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简易识别及保护方法。 ②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队伍的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①环境监理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②****施工队伍的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7 弃土场水土保持及恢复:①防护措施 弃土场进行弃土前,也应首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并用装土编织袋临时防护,以便后期整治过程中覆土。为了避免周边雨水进入弃土场,在弃土场上游沿等高线设置截水沟(存在一定的纵坡),两侧布设挡土墙和排水沟等设施,雨水通过排水设施排往下游沟道,必要时在排水沟汇入河道前设置沉砂池,以阻留径流中携带的泥砂。弃土堆放过程中,应将粒径较大的弃土弃渣堆置在渣体前缘,使渣体排水良好,施工过程中对弃土弃渣分层碾压,对其进行夯实。弃土场应实行"先挡后弃",应根据弃土方量和堆放坡度,在弃土场下方修建合适的土坝或砌石护墙,弃土必须层层压实,坡面不应太陡。②恢复措施 经过整**覆土后的弃土场最终平台,应进行植树种草或复耕。为了减少风季施工带来的风蚀,在弃土场应设有较软的柴草布置阻固性措施。在弃土场恢复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积极听取当地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恢复至原有地貌。 本项共设置6处弃土场,采取的工程措施有土地整治、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截排水沟、削坡开级、挡渣墙、平台整平、拦水埂、畦状整地、削坡开级、排水沟、消力池、急流槽、柳木桩拦挡,植物措施有撒播种草,草籽选择狗牙根+冰草+糜子。1#弃土场应当地村民要求进行了复耕,其他弃土场均采取撒播种草措施,共撒播种草20.80hm2。
8 施工生产区、施工便道的恢复:对施工便道、施工生产区等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拆除施工构筑物和地面硬化层,用剥离保存的耕植土覆盖占地区域并进行复垦。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现场清理,拆除了施工构筑物和地面硬化层,用剥离保存的耕植土覆盖占地区域并进行复垦。其中主线K65+600右侧施工生产区移交至省道103线**至**段公路三合同段继续使用,后续复垦工作由省道103线**至**段公路三合同段负责实施。其他施工生产区占用耕地,使用结束后均进行了土地复耕;施工期对施工道路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完工后进行迹地清理,清除砾石和现浇混凝土路面施工道路,并采取了人工种草措施,共人工种草6.50hm2。
9 路基施工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②施工场地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塑料薄膜、草席等,在生态绿化措施尚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期间,覆盖裸露土质地面,防止水土流失。①对路基采用逐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施工方法,在填筑路堤的同时进行边坡排水和防护工程,路基工程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 ②路基施工前在路基两侧开挖临时排水沟,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内坡比1:1,沟壁夯实,结合地形在排水沟下游设置沉淀池,径流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附近的自然沟渠。做到公路的排水防护工程与公路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③为保证路基及边坡的稳定,填方、挖方路段应根据地形地质及填挖高度采用不同的防护措施。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浆砌片石坡面防护、草皮护坡、挡土墙及护面墙等形式进行坡面防护。路堤边坡、桥梁等处视路堤高度及填料性质、水文条件,分别采用护脚、挡土墙、拱形护坡、浆砌片石护坡、护坡道和撒草籽等防护形式。 ④不能避免雨季施工时,应保证施工期间排水畅通,不出现积水浸泡施工面的现象,对边坡及施工面应采取加盖防雨篷布等防护措施。 ①下雨时未进行施工。 ②路基及桥涵共设置防尘网苫盖1.2hm2,袋装土拦挡4000m,覆盖裸露土质地面,防止水土流失。①路基采用逐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施工方法,在填筑路堤的同时进行边坡排水和防护工程。 ②路基施工前在路基两侧开挖临时排水沟,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内坡比1:1,沟壁夯实,结合地形在排水沟下游设置沉淀池,径流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附近的自然沟渠。公路的排水防护工程与公路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③填方、挖方路段根据地形地质及填挖高度采用浆砌片石坡面防护、草皮护坡、挡土墙及护面墙等不同的防护措施。路堤边坡、桥梁等处视路堤高度及填料性质、水文条件,采用护脚、挡土墙、拱形护坡、浆砌片石护坡、护坡道和撒草籽等防护形式。 ④下雨期间停止施工。
10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②配备专业技术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③通过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预防和减缓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道路绿化养护成本。 ④在营运初期,雨季来临时需要对植草防护的边坡进行覆盖薄膜等防护措施,防止暴雨冲刷导致植物脱落,失去防护功能。 ⑤拟建公路在不同区间段分别设置了涵洞及桥梁,野生动物可从下方通过,可以满足拟建道路两侧里野生动物的活动及觅食需要,因此,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不会影响野生动物的多样性。 运营期加强公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 本项目共设置36处通道,满足道路两侧野生动物的活动及觅食需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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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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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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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周边树木、植被、农作物的保护。在施工**行表土剥离,将表层熟土收集,集中分层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用于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回填表土并复垦或恢复植被;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堆放。物料堆场采取底部硬化处理,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风措施;弃土场进行弃土前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并用装土编织袋临时防护。在弃土场上游沿等高线设置截水沟(存在一定的纵坡),两侧布设挡土墙和排水沟等设施,施工过程中对弃士弃渣分层碾压、夯实。运营期通过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预防和减缓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道路绿化养护成本。在运营初期,雨季来临时对植草防护的边坡采取薄膜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暴雨冲刷导致植物脱落,失去防护功能。施工期①环境监理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保护教育,严格施工纪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未对周边树木、植被、农作物造成破坏。 ②施工单位在施工**行表土剥离,将表层熟土收集,集中分层堆放,施工结束用于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③施工结束后,已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并完成复垦和植被恢复; ④6处施工生产区均采取了地面硬化处理,砂石料存放于半密闭料棚内,袋装散料采取了遮盖措施; ⑤弃土场进行弃土前先剥离了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在弃土场上游沿等高线设置了截水沟,两侧布设挡土墙和排水沟设施,施工过程中对弃士弃渣分层碾压、夯实。运营期:本路基两侧、边坡均进行了绿化,本项目共采取绿化及景观面积643601.6m2。运营期加强公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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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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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文物保护措施:①桥面设计集中排水系统,收集雨水,使其从桥墩处排走,避免桥面雨水冲蚀长城。 ②与长城交叉范围内桥梁设置防抛网,其设置范围为下穿长城遗址宽度并各向两侧**10米,避免车辆行驶过程中对长城遗址的不利影响。 ③在上跨长城方向设立限速标志牌,并严禁桥上超车、停车行为,应匀速驶出桥梁,减小车辆对桥梁的振动。同时根据GB/T 50452-2008《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进行评估,理论推测振动速度研究满足标准要求。 ④恢复周边环境风貌 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长城周边原有环境风貌,施工单位可在施工前对该区域进行拍照和摄影,留取原始风貌信息。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比留取的信息及结合周边环境,对施工便道、生活区、施工场地、临建设施等进行恢复,施工现场剩余材料、废弃物、生活垃圾按有关规定外运处理,将建桥对长城遗址历史风貌的影响降至最低。 ⑤设立保护标志、界桩及警示标识 施工完成后在桥梁跨越长城处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1处,沿长城走向各500m设立保护界桩,保护界桩间距20m,在长城桥梁通过处设立警示标识1处。①桥梁采取集中排水系统收集雨水,使其从桥墩处排出。 ②长城上跨处桥梁设置防抛网和限速标志牌,本项目未对长城造成破坏。 ③施工完成后,长城周边无垃圾丢弃现象,基本恢复至原有环境风貌。 ④施工完成后在桥梁跨越长城处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1处,沿长城走向各500m设立保护界桩,保护界桩间距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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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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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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