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团政征告字〔2025〕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杜皮乡林家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拟征收杜皮乡林家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70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范围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县道观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增减挂钩),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为了改善道观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重建健康稳定的水生态系统,促进当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2月18日起,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2月18日起,****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委员会及村民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人民政府、****小组,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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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