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中线增设雨量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对宝中线增设雨量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宝中线增设雨量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不含税)(万元) | 保证金(元) | 供应商 | 备注 |
| 1 | 宝中线增设雨量计 | 包 | 1 | 7 | 1400 | **** |
四、单一来源采购事项
**工务段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兰铁物资〔2024〕98号)附件6物资集中采购界定范围规定,技改和装备投资(含受托合资铁路)投资计划中物资设备类采购单台(套)5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包件)批量达15****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不符合集中采购条件,****公司物资采购所由段自行进行招标采购。
由于管内既有普速铁路雨量监测设备全部为****安装,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具备雨量监测系统设备软硬件生产、维护、升级专业能力。为确保新增设的雨量计便于统一管理,依据《****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兰铁物资〔2024〕98号)第十八条规定,“因维修、更换、扩充所需的物资,必须保证与原有物资一致或者配套,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建议**线增设雨量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对象为****。
五、公示期: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3日18:00时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工务段何工
电 话:189****4726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区民主东路383号
联 系 人:物资项目部杨工
电 话: 0931-****387
电子邮件:****@163.com
七、采购公示发布媒体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
八、监督电话
****纪检:市电:0931-492616路电:071-26168
九、异议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徐工电话:0931-****760邮箱:****@163.com
2.****异议受理须知:
(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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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