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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2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规划局批准,现将近期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规划局****集团(**)****公司**麒龙香林美域项目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临时使用金****社区集体土地0.3405公顷,包含农用地0.2475公顷(其中耕地0.1849公顷、园地0.03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301公顷),建设用地0.0930公顷。用于材料堆场、施工便道。此临时用地自2025年1月24日起至2027年1月23日止,使用期二年。
使用期间,不可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用地应严格按照申请用地范围建设使用,不得扩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使用期结束后,临时用地使用单位立即承担临时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区域内植被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