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股权合作+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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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股权**+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各投标人:

现将《**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股权**+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本项目更正公告已发布,原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23时59分至2025年2月22日23时59分”变更为“2025年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2月23日23时59分”,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08时30分不变;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EPC项目。”修改为“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

3.招标文件第四章股权**协议第十八条履约担保“2.实力证明金。乙方应提供能为本项目顺利实施而具备****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证明),综合授信额度应不小于1亿元。”修改为“2.实力证明金。****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证明或有效的存款证明,综合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额度均应不小于1亿元。”

4.各投标人必须下载《**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股权**+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稿》,并以此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标书代写

备注: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监督部门:****建设局

日 期: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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