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对****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可研报告编制及设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2月17日14时30分公开开标,****小组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可研报告编制及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
3、服务内容:****园区集中供热及工艺余热利用可研编制、设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中标候选人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总价(元) |
| 1 | **** | ****000.00 |
| 2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0.00 |
| 3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0.00 |
公示期: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19日。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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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地 址:西乌珠穆****工园区
联 系 人:张部长
电 话:150****3388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地 址:****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任**
联 系 电 话:0479-****666/150****0630
邮 箱:****@139.com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