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8
1、项目概况
****位于**市阳****工业园区内,北距**县城7.0km。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17′12.47″,东经113°42′50.0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厂产品方案为:年产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1万吨,年产聚羧酸系减水剂8万吨、年产聚羧酸系减水防冻剂1万吨。母液生产原料主要有甲基烯丙基聚氧乙烯醚大单体、巯基乙酸、丙烯酸、片碱、双氧水及VC等,复配减水剂生产原料主要有母液、六偏磷酸钠、葡萄糖酸钠、白砂糖及柠檬酸钠,复配防冻剂生产原料主要有母液、亚硝酸钠、亚硝酸钙及乙二醇等。
2、验收期间工况
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3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90.1%。
3、污染物达标情况
(1)有组织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在3.67~6.37mg/m3之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排放限值的要求,均属于达标排放,达标率为100%。
(2)厂界无组织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85mg/m3,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3)厂界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范围在48.3~50.9dB(A)之间,夜间范围在38.3~40.9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桶、废活性炭、化验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废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厂区内收集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执行,收集暂存后送由**省****中心****公司)处置;化验废物主要为固化后的混凝土块,为一般工业固废,****建材厂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经过上述处置后,本厂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厂未申请总量。根据监测报告实际监测数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42吨/年,未超过环评报告中年排放量为0.098吨/年的核算结果。
5、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进行了有效治理或合理处置且均可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6、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建议******年产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