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325397Q/2025-00026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载体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改革委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5-02-11 | [发文时间] | 2025-02-18 |
| [标 题] | 关于同意二郎镇2025****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 | ||
**发改发〔2025〕26号
**市****委员会
关于同意二郎镇2025年稻虾综合种养
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
****政府:
你镇《关于二郎镇2025****基地项目立项的函》(二郎府函〔2025〕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码
项目名称:二郎镇2025****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单位:******村委员会。
项目责任人:郭宝庆(**市**区二郎镇党委副书记)。
三、建设地址
**区二郎镇联珠村、杉林村、兴坝村等。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稻****基地1480余亩,包含土地整治,**田坎、给水栓、放水口、下田坡道、机耕道、稻虾智管等设施设备。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65.2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安装费247.33万元,二类费用17.91万元。
资金来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237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投工投劳。
六、建设期限
2025年2月-2025年6月。
七、招投标相关情况
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委〔2022〕97号)并结合《关于印发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府办发〔2022〕119号)要求执行。
八、严格落实以工代赈要求
二郎镇2025****基地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区府办《关于印发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府办发〔2022〕119号)和区发展改革委《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发〔2022〕384号)要求执行。
九、其它
(一)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委〔2022〕97****政府投资项目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项目应及时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避免资金闲置。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或备案。
(三)项目用地请在获得用地批准(项目用地预审、征转用报批等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避免产生违法用地。
**市****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