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教育系统2025年采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教育系统2025年采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县教育系统20所小学学生采购 ldquo;校车租赁服务 rdquo;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77.3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是目前**自治区唯一一家具有校车服务许可证的校车运营单位,于2015年3月23日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意见复函》,****支队车辆管理所下发的《****教育局校车使用许可意见复函》,所投入的校车完全达到GB7256-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和GB24315-2009(校车标识的要求),准许其投入使用。公司各项资质完全符合校车服务要求,运营车辆、驾驶员等均符合校车服务规定。该公司与**县教育系统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自承担**县校车服务以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交通道路安全事故,服务态度、质量均上乘,很好地保障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专题会议纪要(【2024】86号),会议要求,由县教育局负责,按照单一采购程序,做好校车租赁服务招标工作,确保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校车服务供应商;加强对校车运营的日常监管,确保校车安全、准时、规范运营,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上下学交通环境。因此,该项目只能由****负责,项目具有唯一性和延续性。

综上,该项目符合《****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藏财采办【2018】1号)文件,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推荐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市雪强北路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日喀****服务局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市**县

联系电话: 181****588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财政局

联系地址: **市**县

联系电话: 159****846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万女士

联系地址:**市桑珠****花园2栋8号

联系电话: 181****800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18
候选人公示
南木林县教育系统2025年采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