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2-18】
本招标项目********护岸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护岸工程
1.2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
2.2招标项目建设规模:****605.92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对********护岸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及投标人在2024年8月-2025年1月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与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①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打印版)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标书代写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8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9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0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11投标人需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2024年8月-2025年1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原件。
3.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通过邮件(E-mail:****@qq.com)的形式办理投标登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采用A4幅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要求如下:(①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料复印件;②若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若获取招标文件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在2024年8月-2025年1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2)。)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邮箱(E-mail:****@qq.com),资料发送后,投标人应电话通知招标人工作人员(李先生,电话:185****6530),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6.2.网上发送。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标登记材料,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免费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cn)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5****6530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