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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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9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县特色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县特色食用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1)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83****1191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3****1191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6867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开标时间 2025-02-17 09:30:00 |
公示期 | 2025-02-19 至 2025-02-25 | 投标最高限价(元) ****9156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 第一名 | **** | ****9988.61 | ****1497.48 | 91.72 |
| 第二名 | ******公司 | ****1622.76 | ****3131.63 | 89.92 |
| 第三名 | ****公司 | ****1376.08 | ****2884.95 | 88.92 |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 项目负责人 | **升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48765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黄浪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02097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 项目负责人 | 马宇枢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251********06323 | 无 | 无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欢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251********21787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 项目负责人 | 李红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二级建 造师注册证 书 | 川251********07126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佘佩 | 职称证 | 201****63147 | 工民建 | 中级 |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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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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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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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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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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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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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 **标新****公司 | ****0168.49 | ****1677.36 | 88.86 |
| ******公司 | ****4092.48 | ****5601.35 | 88.57 |
| ******公司 | ****2583.67 | ****4092.54 | 88 |
| ******公司 | ****9855.02 | ****1363.89 | 87.69 |
| ******公司 | ****0754.28 | ****2263.15 | 87.34 |
| **铭****公司 | ****201:投标函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0.3条。****202:投标函大小写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10.3条规定要求。****203: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0.3条规定。****204:投标函投标报价不唯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205:投标函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0.3条关于报价唯一的规定。****206:报价不唯一****207: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需知10.3规定。 | ****201:投标函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0.3条。****202:投标函大小写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10.3条规定要求。****203: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0.3条规定。****204:投标函投标报价不唯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205:投标函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0.3条关于报价唯一的规定。****206:报价不唯一****207: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不符合投标人需知10.3规定。 | 0 |
| ****公司 | ****201:投标报价擅自改变规费计取基础,****委员会质疑要求进行澄清说明。****202: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有六个单位工程(钢结构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的规费计取基础高于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30%以上,澄清未说明理由和提供相应资料。****203:规费计取基础高于或低与30%以上,改变了规费计取基础,投标人且未回复澄清。****204:投标报价中有六个单位工程(钢结构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的规费计取基础高于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30%****委员会要求说明理由。****205:投标人擅自改变规费计取基础报价,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要求说明理由。****206: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的规费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30%以上。****207:规费计取基础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30%以上,未提供相关依据。 | ****201:投标报价擅自改变规费计取基础,****委员会质疑要求进行澄清说明。****202: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有六个单位工程(钢结构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的规费计取基础高于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30%以上,澄清未说明理由和提供相应资料。****203:规费计取基础高于或低与30%以上,改变了规费计取基础,投标人且未回复澄清。****204:投标报价中有六个单位工程(钢结构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的规费计取基础高于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30%****委员会要求说明理由。****205:投标人擅自改变规费计取基础报价,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要求说明理由。****206: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的规费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30%以上。****207:规费计取基础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30%以上,未提供相关依据。 | 27.47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 0825-****937 |
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0825-****692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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