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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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下:
为 确保我县 承担 的 202 4 年 中央财政支持的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顺利实施, 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任务, 根据 《 **省 农业农村厅 关于 印发 〈 **省 2024 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 目工作实施方案 〉 的通知》 (豫农文〔2024〕263 号) 、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 〔 2024 〕 30 号 )和《****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市 2024 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 的通知 》(宛农通 〔 2024 〕 28 号 )要求, 公开 在 全县 范围内 遴选地膜科学使用 利用主体。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农业农村部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项目实施期内,在全县11个乡镇,重点在烟叶、马铃薯、菊花、中药材、瓜果蔬菜、果园和茶园等作物上推广应用厚度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4万亩;在早春玉米、马铃薯、花生、蔬菜、中药材、菊花、烟叶、果园和茶园等适宜作物推广应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1万亩;支持建设乡镇回收网点8家,对乡镇回收网点回收废旧地膜及基础能力提升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其回收能力;依托实施单位、废膜加工企业与回收网点和农户联合,实行残膜回收补助。优先在种植大户、******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上推广实施,发挥好新型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期间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农场、******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有关地膜回收网点等参与地膜使用、回收的农户、经营主体、回收主体、再利用主体均可参与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市场主体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二)遴选主体的类型

1.地膜使用主体

加厚高强度地膜要求使用的地膜厚度在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全生物降解地膜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

2.地膜回收主体

乡镇回收网点,负责回收农户捡拾上交的废旧地膜,回收网点配置必要的磅秤、台账、宣传牌、回收标准等内容。

( 三 ) 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本县辖区从事种植业经营的主体;

2.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实施条件;

3.申报主体无不良记录;

4.申报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应具备合法合规的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手续。

(四)申报材料

1. **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见附件)。

2. 申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共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报告。

5. 对公账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或“一卡通”账号(自然人提供)。

6.土地流转合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

7.地膜回收利用申报主体附加地膜回收场所、现有磅秤等设备彩色实景照片各1张(彩印到1张A4纸)。

8.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字或加盖公章。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及真实有效的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 乡镇审核:属地乡镇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申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资料真实正确无异议的,由属地乡镇按要求****农业农村局。

4. 组织审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局属相关业务****小组,对乡镇上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完整性审查,审查无异议的初步确定为实施主体。

5.结果公示:****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6.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须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主体资格:

(1)建设内容不符合项目资金资助范畴的;

(2)申报单位不具备申报要求规定资格或条件的;

(3)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的;

(4)申报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隐瞒情况的;

(5)当年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

(6)具有其他不宜申报情形的。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月21日

(二)报送地址:**县范蠡大街南十八巷2号

(三)报送单位:******保护站

联系电话:0377-****2655

邮箱:****@126.com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做好本区域符合申报条件主体的宣传引导工作;申报主体要对照申报条件真实填报申请表,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审查小组有权取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资格。

2.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参与遴选。

3.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由属地乡镇推荐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不接受直接报送。

附件:**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主体名称


主体地址


主体属性

£企业 £**社 £家庭农场 £ 个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银行账号


申报类型

£地膜使用主体 £地膜回收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乡镇、村、组)


租赁耕地面积(亩)


地膜回收场地面积(亩)


地膜回收场地地点


拟实施

情况

加厚高强度地膜

全生物降解地膜

地膜回收


覆膜面积(亩)

地膜用量(公斤)

覆膜面积(亩)

地膜用量(公斤)

年回收量
(吨)








覆膜情况

覆膜作物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合计






面积(亩)






用膜量(公斤)






用膜时间(年月)






地块面积(亩)






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欢迎社会全程监督。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意见

乡镇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
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

审查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覆膜作物面积为一季或复种(多季)总面积。

2.地膜回收场地面积(亩)、地膜回收场地地点、地膜回收年回收量仅地膜回收主体填写。

3.拟实施情况、覆膜作物、面积、用膜量等仅地膜使用主体填写。

4.所有内容除签字外,一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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