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期间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农场、******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有关地膜回收网点等参与地膜使用、回收的农户、经营主体、回收主体、再利用主体均可参与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市场主体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二)遴选主体的类型
1.地膜使用主体
加厚高强度地膜要求使用的地膜厚度在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全生物降解地膜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
2.地膜回收主体
乡镇回收网点,负责回收农户捡拾上交的废旧地膜,回收网点配置必要的磅秤、台账、宣传牌、回收标准等内容。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本县辖区从事种植业经营的主体;
2.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实施条件;
3.申报主体无不良记录;
4.申报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应具备合法合规的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手续。
(四)申报材料
1. **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见附件)。
2. 申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共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报告。
5. 对公账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或“一卡通”账号(自然人提供)。
6.土地流转合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
7.地膜回收利用申报主体附加地膜回收场所、现有磅秤等设备彩色实景照片各1张(彩印到1张A4纸)。
8.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字或加盖公章。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及真实有效的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 乡镇审核:属地乡镇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申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资料真实正确无异议的,由属地乡镇按要求****农业农村局。
4. 组织审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局属相关业务****小组,对乡镇上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完整性审查,审查无异议的初步确定为实施主体。
5.结果公示:****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6.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须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主体资格:
(1)建设内容不符合项目资金资助范畴的;
(2)申报单位不具备申报要求规定资格或条件的;
(3)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的;
(4)申报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隐瞒情况的;
(5)当年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
(6)具有其他不宜申报情形的。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月21日
(二)报送地址:**县范蠡大街南十八巷2号
(三)报送单位:******保护站
联系电话:0377-****2655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做好本区域符合申报条件主体的宣传引导工作;申报主体要对照申报条件真实填报申请表,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审查小组有权取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资格。
2.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参与遴选。
3.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由属地乡镇推荐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不接受直接报送。
附件:**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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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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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属性 |
£企业 £**社 £家庭农场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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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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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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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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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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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类型 |
£地膜使用主体 £地膜回收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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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地点 (乡镇、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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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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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膜回收场地面积(亩) |
地膜回收场地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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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实施 情况 |
加厚高强度地膜 |
全生物降解地膜 |
地膜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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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膜面积(亩) |
地膜用量(公斤) |
覆膜面积(亩) |
地膜用量(公斤) |
年回收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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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膜情况 |
覆膜作物 |
第一季 |
第二季 |
第三季 |
第四季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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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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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膜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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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膜时间(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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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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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承诺 |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欢迎社会全程监督。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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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乡镇意见 |
乡镇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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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业农村局 |
审查意见: 审查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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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覆膜作物面积为一季或复种(多季)总面积。
2.地膜回收场地面积(亩)、地膜回收场地地点、地膜回收年回收量仅地膜回收主体填写。
3.拟实施情况、覆膜作物、面积、用膜量等仅地膜使用主体填写。
4.所有内容除签字外,一律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