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5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6日-2025年3月15日。
联系电话/传真:0392-****371
通 讯 地 址:**市**区九州路117号
邮 编:458030
| 序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 1 | **再生循环利用环保产业园项目 | **** | ******公司 | / | 2025.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