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二期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博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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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5-02-19
名称: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绿****基地二期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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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绿****基地二期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9

我局收到**供销绿****基地****公司提出办理位于**县泰美镇新星村排一、排二、窝新、厂新、河新、******社位于**角、沙岗(土名)地段粤港澳大湾区(**﹒**)绿****基地二期厂区(B+C区)总平面方案调整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绿****基地二期厂区(B+C区)总平面方案调整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原粤港澳大湾区(**﹒**)绿****基地二期厂区总****县政府****委员会第四十二次(2023-19次)****县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用地面积335011平方米,可用用地面积335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384.04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07717.2平方米(其中****基地面积9439.28平方米,占比2.8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09949.86平方米(其中物流仓储面积42090.41平方米),非生产性用房计容建筑面积70218.11平方米(占A、B、C区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7.13%),容积率1.22,绿地率15.34%,建筑系数32.15%,不计容建筑面积13831.76平方米(其中A区地下车库11000平方米、13#厂房地下消防水池不计容及12#、14#厂房雨棚半计容共2831.7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903个〔其中地面1593个(含大车车位505个)、地下车位310个〕。

因目前业态使用需求,现**供销绿****基地****公司申请调整二期厂区总平面方案,B区仅调整用地东北角;C区整区调整,A区及其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在本次审批中不存在调整,按已审批总平面及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具体调整内容为:

B区:1.****处理厂的整个布局;2.取消综合楼和门岗(行政办公类建筑)。

C区:调整整个厂区布局,****处理厂、展示中心(行政办公类建筑)等。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335011平方米,可用用地面积335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6987.13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14959.21平方米(其中****基地面积7114.8平方米,占比2.1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23591.65平方米〔其中物流仓储面积29446.41平方米(占比6.95%)、非生产性用房计容建筑面积55680.36平方米(占比13.14%)〕,容积率1.26,绿地率15.49%,建筑系数34.48%,不计容建筑面积22041.06平方米(其中A区地下车库11000平方米、13#厂房地下消防水池不计容及12#、14#厂房雨棚半计容共2831.76平方米、19#、20#厂房地下室8209.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924个〔其中地面大车车位482个(折算系数2.5)、地面标准车位226个、地下标准车位494个〕。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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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



附件:

1.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绿****基地二期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布局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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