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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谷271等15口油探评井建设项目中的谷289、高350油探评井已竣工且具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该项目竣工信息及配套环保设施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谷271等15口油探评井建设项目(谷289、高350油探评井)
建设单位:****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谷271等15口油探评井建设项目拟建设15口油探评井,因项目涉及15口油探评价且地理位置较为分散,根据建设单位建设进度安排,对已建设完成且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油探评井及时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项目2024年已完成涧310、元371、谷287及元380四口油探评井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次竣工环保验收仅对其中的谷289、高350油探评井进行验收,剩余其他9口油探井建设完成后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项目竣工时间:2025年2月19日
配套环保设施调试时间:本项目为石油勘探开,仅涉及施工期,根据试****油田****油厂(高350)、****公司****油厂(谷289)进行井场建设和采油生产,无调试期。
若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李建文 联系电话:152****7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