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担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七路以南,经八路以西
建设内容及规模:****经济开发区内生产车间59934平方米(其中厂房、仓库47000平方米,办公楼、研发楼12934平方米),并按碲化镉发电玻璃生产车间工艺要求进行改造,购买、安装碲化镉发电玻璃加工生产设备及公用配套设施,建成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常规组件、透明组件、BIPV****电站系统组件生产线,生产高效碲化镉发电玻璃。碲化镉发电玻璃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净化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气体动力系统、电气系统、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常规组件20.7MW,透光组件182MW,BIPV组件27.3MW,分布式电子组件100MW,合计330MW。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267****
联系人:任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625****
联系人:洪工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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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