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商务厅《****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2024年度拍卖企业年审初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市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审批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拍卖企业属本次年检范围。其中,7月1日后获得资质的拍卖企业可以免年检,但须按要求提交材料,以便行业数据统计。
二、年检内容
(一)经营资格情况: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是否发生变化,是否仍然具备设立条件;拍卖师聘用情况;经营场所使用及迁址情况;有无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等违法违规情况。
(二)经营活动情况:有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 业纳税证明情况;有无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情况;拍卖前有无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拍卖标的的情况;遵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许可变更情况:有无擅自变更拍卖许可登记项目情况;有无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四)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章程、拍卖规则、拍卖流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及执行情况。
(五)报送信息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地在**拍卖 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信息;企业经****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信息一致。
三、年检材料
(一)《拍卖企业2024年度年检表》(附件1,****商务厅****行业协会网站下载)。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24年主要拍卖场次(至少2场)公告复印件(需验原件),如使用网络公告需提供截图页面打印件。
(四)注册在本企业的拍卖师(至少一名)执业注册记录卡复印件(需验原件)。
(五)2024年度业务经营情况报告、信息报送、财务等方面的自查报告。
(六)2024年度缴纳税费发票复印件(当年内纳税发票额度最大的一张即可)。
(七)《中华人民**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以上(一)至(六)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骑缝章。
四、时间安排
各拍卖企业于2025年3月7日前完成自查,因需现场查验原件和现场核验材料,请各企业3月12日—14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集中将年检初审资料一式两份送至****市场处(地址:******中心3号楼516室)。
附件2:****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 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2月17日
(联系人:唐俊 ****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