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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三期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 11:12 |
| 评审专家名单 | 徐勇、刘朝、蒲春燕、梁何、宗吉 | ||
| 总中标金额 | ¥313.095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407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大道7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1-****63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西侧7-2-1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186****4074 | ||
| 附件1 | 第三期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项目-招标文件(****0107).pdf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三期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山大北路23号
中标(成交)金额:31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第三期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 | 为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然**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自然**发〔2024〕9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和相关工作安排,****采取“统采分签”方式进行,******厅统一组织全区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采购工作,确定供应商及采购单价,中标供应商分别与各地自然**主****登记中心)签订采购合同,各地自行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费用,本项目主要负责**市、**市、**市、**地区、**市、**市共6个地(市)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工作,结算时按单价据实结算,预算金额用完为止,具体的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计采购数量:印制不动产权证书569550本、登记证明55380份。 | 印制藏汉双语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并与自然**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内容保持一致;同时符合国家关于印制制品的相关强制性规定;成品符合自然**部(原国土**部)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的相关标准和文件要求。因国家政策原因改变印制标准、增加证书样式、调整印制内容的,中标企业按新标准、新要求印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证书印制由****统筹负责,全区地(市)、县(区)印制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数量由******局上报印制计划,******厅统一汇总并下达《****关于下达第三期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任务的函》给中标人,中标人接函后20个日历天内按照任务通知函发送到所需地(市)指定地址。 | 印制藏汉双语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并与自然**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内容保持一致;同时符合国家关于印制制品的相关强制性规定;成品符合自然**部(原国土**部)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的相关标准和文件要求。因国家政策原因改变印制标准、增加证书样式、调整印制内容的,中标企业按新标准、新要求印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勇、刘朝、蒲春燕、梁何、宗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按中标价1.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9642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大道73号
联系方式:0891-****63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西侧7-2-12
联系方式:罗**,186****4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
电 话: 186****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