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监理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监理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经济开发区**街道****南4号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齐 133****663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云153****013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8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报价费率 | 0.25 % | |
| 项目负责人 | 伍元成 | |
| 证书编号:****8975 | ||
| 证书名称: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工期(天) | 与施工工期同步(暂定510 个日历天,具体随工程施工工期确定,增加或减少对监理费率不产生影响)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韩国动力电池项目二期标准厂房监理服务 加分业绩:韩国动力电池项目二期标准厂房监理服务;****开发区**湾电子信息产业园高标准厂房(二期);国****开发区**物流园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北部新****医院新院)项目 | |
| 奖项 | ****中心****中心项目;鲁班奖;仙林新所区建设项目A地块监理;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费率 | 0.24 % | |
| 项目负责人 | 范伟伟 | |
| 证书编号:****2907 | ||
| 证书名称: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工期(天) | 与施工工期同步(暂定510 个日历天,具体随工程施工工期确定,增加或减少对监理费率不产生影响)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含监理 加分业绩:****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含监理;2500万套纳米级磁性保健床垫及相关用品生产线项目;******社区项目监理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含监理 | |
| 奖项 | **地铁 7 ****车辆段施工监理Ⅱ标段;国家优质工程奖;**市轨道交通 1 ****中心工程(SXGDT-TJJL-08 标段);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汽智达(**)建设****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报价费率 | 0.24 % | |
| 项目负责人 | 于博见 | |
| 证书编号:****0523 |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工期(天) | 与施工工期同步(暂定510 个日历天,具体随工程施工工期确定,增加或减少对监理费率不产生影响)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监理;**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陕钢集团****公司**中厚板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陕钢集团****公司**中厚板项目 | |
| 奖项 | ****广场****中心西地块7#楼;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学院新校****信息中心及地下车库(一)一期;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0.24% 2.其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一 3.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汽智达(**)建设****公司;**同济工程****公司;**祥润****公司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