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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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口镇叶盛村木排路167号营业房交易公告
| 场口镇叶盛村木排路167号营业房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场口镇叶盛村木排路167号营业房 |
| 产权所有人 |
**** |
| 交易类型 |
使用权出让(出租)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保证金缴存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2-27 11: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2-27 11:00:00 |
| 标的编号 |
****-001 |
标的名称 |
场口镇叶盛村木排路167号营业房 |
| 租赁年限 |
3年 |
出让数量 |
213.63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62000.00 |
保证金(元) |
50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2-27 11:10:00 -- 2025-02-27 11:4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木排路167号店面起拍价为:62000元年,建筑面积约213.63平方。租赁期限为3年保证金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用途为餐饮、超市、办公等,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按年付款,租赁期内无递增。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天之内一次性付清本年度的租金,同时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竟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租赁期内卫生费、水电费等全部由竞得者承担,竟得者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安全结构,经产权所属人确认后方可装修施工。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违法经营,产权所属人有权收回房屋,余下租金没收,不予归还。租赁期****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要将标的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场口镇木排路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 |
| 出让方联系人 |
桂红霞 |
| 联系电话 |
138****9968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场口镇产权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1229 |
| 联系地址 |
杭****人民政府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交易中心****中心产权保证金 |
|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
| 账户:201********9719000006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足额缴纳,不得叠加。标书代写 |
| 其他注意事项 |
${notes}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招必得-产权交易平台)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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