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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 发布机构: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 名称: | 海****委员会关于调整**区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补充通知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
根据《****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的规定,在原《海****委员会关于调整**区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海发改字〔2024〕26号)基础上,补充低收入居民热费价格优惠范围,即“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外,增加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供热价格按3.25元/平方米﹒月执行。
此补充通知自2024-2025年度采暖期起开始执行。低收入人口范围的确定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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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