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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 标 题:****转****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浦建字〔2024〕7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各有关企业:
现将《****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企业要切实把推动建立完善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作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改革性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动工作力度。企业要做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实施工作和对内报告和对外举报两项制度有机衔接,接到企业员工举报后及时核查处理;经核查属实的,迅速按规定兑现奖励资金,并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护。
二、各企业要按照《意见》要求,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机构和人员,简化报告途径,制定奖励标准和程序,及时核查处理,保障奖励资金,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真正落实到班组;对积极开展内部报告的员工和班组给予表彰奖励,形成企业问题隐患内部报告、内部处理,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和从发现报告到核查消除、奖励推动的良性循环并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信息报送机制。
三、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本企业内部报告奖****住建局,由县住建局每月负责收集和汇总受理报告和举报信息汇总报县应急局。
邮箱:****@163.com,联系人:吴明燕,电话:****906。
附件:1.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信息统计表
2. ****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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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