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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职工王晋峰于2024年11月4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4年11月4日本局依法受理,并于2024年12月14日向你单位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作出答辩,我局于2025年1月14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尽快来本局签收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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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