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自治区公共**交易领域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企业交易成本,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引发的《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批电子保函系统对接**的金融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性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登记备案,获得开展保函业****银行、****公司、保险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保函业务许可证等证明性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最近一年度财务审计****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经核实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需提供相关承诺或申明。
(四)需自行对接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可提供全线上电子化闭环操作,具备全线上开具电子保函、电子化赔付等能力,获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不得采取跳转、外挂链接等方式,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电子保函业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五)整个业务开展及流程应保证对所接收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保险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标前不得泄露项目投标人名单,对项目数据和招标人等信息进行加密,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数据交互过程始终处于加密状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标书代写
(六)不得设置特殊的免赔条款。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招标文件约定,构成适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提供电子保险保函服务的机构应及时进行赔偿(见索即赔)。保险保函出具机构在收到索赔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属于保险保函约定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应在收到索赔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将索赔的款项一次性支付到受益人在索赔书中指定的账户。对业务**期内发出的保险保函承担担保责任。提前终止**的保险保函出具机构须对其终止**前所开具的保险函履行赔付责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上述要求不满足视为未响应公告实质性要求,不具备参与综合评定和入围资格。
二、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标准见附件。
三、特别提示
(一)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
(二)电子保函系统仅为金融机构与投标企业搭建金融**平台,实现金融机构电子保函业务系统与公共**交易电子保函系统对接,不保证金融机构接入电子保函系统后期业务量及收益。
(三)金融机构应在收到入围通知后20日内完成与电子保函系统对接准备工作,否则将取消入围资格。
四、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金融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将结合金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区敕勒川大街6号
邮箱:****@163.com
联系人:赵学波 联系电话:047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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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