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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有色金属压延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已于2019年4月竣工,并于2020年11月开始调试。根据要求,我公司在试运行期间认真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现公司计划于2020年11月起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特此公示。****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