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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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高速安检系统(L3)维保服务及高速安检机更新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9 16:09:00】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机场高速安检系统(L3)维保服务及高速安检机更新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机场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1.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单位,为T3航站楼内品牌为L3的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提供维保服务,并提供至多3套高速安检机及配套系统的供货,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2.合同期限为3+2年,首个合同期为3年,首个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乙方提出续约申请,合同期内乙方的年度综合评级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个年度综合评级结果为优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合同期限2年。如续期应另行签署书面合同,甲方也可以选择首个合同期满后不续延合同期限。 |
| 公告名称: |
**机场高速安检系统(L3)维保服务及高速安检机更新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2-19 17:00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附件: |
招标段/包
| 标段/包名称: |
**机场高速安检系统(L3)维保服务及高速安检机更新采购项目(二次) |
标段/包编号: |
251EA****987/01-01A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0000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其中,维保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2150万元/3+2年(含税);3台高速安检机及配套系统设备最高限价为720万元(含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1825 |
服务期说明: |
3+2年。首期3年,首个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乙方提出续约申请,履约期内的年度综合评级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个年度综合评级结果为优秀的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2年服务期限。如续期,双方应另行签署书面协议。甲方也可选择合同到期后不续延合同期限。 |
| 招标/采购范围: |
1.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单位,为T3航站楼内品牌为L3的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提供维保服务,并提供至多3套高速安检机及配套系统的供货,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2.合同期限为3+2年,首个合同期为3年,首个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乙方提出续约申请,合同期内乙方的年度综合评级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个年度综合评级结果为优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合同期限2年。如续期应另行签署书面合同,甲方也可以选择首个合同期满后不续延合同期限。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是拟投高速安检机的制造商或唯一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①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同一制造商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其投标均不受理;②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投本项目高速安检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设备类别为:旅客托运行李X射线多视角爆炸物探测安全检查设备(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国内民用机场行李高速安检系统维保服务。 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内容,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可用业主证明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写明上述内容外,还需写明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盖业主章,否则证明无效。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集团采购失信供应商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标书代写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2-19 17: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2-26 17:00 |
| 质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3-05 10: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3-09 10:00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3-12 1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3-12 10:00 |
| 文件获取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阳光采购平台 |
招标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0755-****8017 |
| 对外监督人员: |
|
对外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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