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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残联2025年度“阳光家园计划”和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报价:189.8(元) | **** | **县**镇绿珠大道东农贸一路 8号 |
| 1 | 报价:189.5(元)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区****侧**大厦8楼 |
| 2 | 报价:1500(元) | ****公司 | **县三滩镇学田村路口 |
| 2 | 报价:1480(元) | ****公司 | **县**镇**北路(****内) |
| 2 | 报价:1495(元) | ****公司 | **县**镇王力大道****康复中心大楼) |
| 2 | 报价:1480(元) | 博****医院(普通合伙) | **县**镇绿珠**路016号 |
| 2 | 报价:1499.5(元) | **** | **县**镇绿珠大道东农贸一路 8号 |
| 2 | 报价:1498(元)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区****侧**大厦8楼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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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 残疾人基本康复 | 为1240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社会融入、基础 治疗、心理疏导、康复知识普及、残疾预防、残疾人亲友培训、辅具服务、咨询。 | 为1240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社会融入、基础 治疗、心理疏导、康复知识普及、残疾预防、残疾人亲友培训、辅具服务、咨询。 | 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 | 1分标遵照****关于印发《**县2025年年度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残字[2025]2号)。 |
| 2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 残疾人基本康复 | 为1219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社会融入、基础 治疗、心理疏导、康复知识普及、残疾预防、残疾人亲友培训、辅具服务、咨询。 | 为1219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社会融入、基础 治疗、心理疏导、康复知识普及、残疾预防、残疾人亲友培训、辅具服务、咨询。 | 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 | 1分标遵照****关于印发《**县2025年年度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残字[2025]2号)。 |
| 3 | “阳光家园计划” | “阳光家园计划”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 | 2分标遵照****关于印发《**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残字〔2025〕3号)文件执行。 |
| 4 | “阳光家园计划” | “阳光家园计划”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 | 2分标遵照****关于印发《**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残字〔2025〕3号)文件执行。 |
| 5 | “阳光家园计划” | “阳光家园计划”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 | 2分标遵照****关于印发《**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残字〔2025〕3号)文件执行。 |
| 6 | “阳光家园计划” | “阳光家园计划”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 | 2分标遵照****关于印发《**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残字〔2025〕3号)文件执行。 |
| 7 | “阳光家园计划” | “阳光家园计划”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 | 2分标遵照****关于印发《**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残字〔2025〕3号)文件执行。 |
| 8 | “阳光家园计划” | “阳光家园计划”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 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 | 2分标遵照****关于印发《**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残字〔2025〕3号)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志惠(自行抽取),吕明(自行抽取),卢水寿(第1、2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分标每个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2分标每个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分标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 77.98分;****集团有限公司 74分。
2分标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公司 91.87分;****公司 84分;****公司 83.57分;博****医院(普通合伙) 77.33分;**** 69.2分;****集团有限公司 68.88。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大街079号
联系方式:0775-****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港路206号中药材市场二期9幢05号三楼
联系方式:077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绍健
电 话:0775-****61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