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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区大河镇渔塘村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及《****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区大河镇渔塘村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区大河镇渔塘村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区大河镇鱼塘村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用地规模2.726568hm2,建设预计容纳约28万m3煤矸石的回填区,并在回填区上部设置耕植土进行复垦,复垦为林地,并修建截排水设施及其他工程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区开拓路16号 联系人:陈朝勇 电话: 138****596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清山水****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2栋14层1402-663工位号 联系人:杨名 电话:182****2721 邮箱:****88463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为第一次环评公示,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提出意见。 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