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3日,****委托****对“****100万t/a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00万t/a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县;
建设性质:**;
项目概要:**尾矿库;尾矿库类型:山谷型;占地面积:235.2 亩。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伊犁州**县库尔乌泽克村;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52****1777
电子信箱:****@139.com
三、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通讯地址:******市**西路705号融和大厦综合楼1301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6****7003;
电子信箱:****@qq.com。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