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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2****公司列车点型光电感烟火探测器等备件采购项目公示
一、采购人:****
二、采购内容:**地铁13****公司列车点型光电感烟火探测器等备件
三、 拟采用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四、 拟直接谈判供应商:****
五、 公示期:2025年 2 月 19日至2025年 2月26日(5个工作日)
六、 直接采购论证依据:
1、《交通集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四十二条:
(一)因供应商少于 3 家等情况导致招标失败,在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只有 1 家。
2、《****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四条:
(三)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九)因投标人少于 3 家等情况导致招标失败,在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只有 1 家的。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如相关行业许可证)。
3. 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 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如需)
八、补充说明:
1. 本次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有异议需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
2、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需求的权利。
九、实施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11--****1583
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物**心或战略法务部(审计部)提出意见。
1、异议受理部门:****物**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11--****1529
2、监督部门:****战略法务部(审计部)
监督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0411-****039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