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团(前山镇)—124团(高泉镇)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承担了“128团(前山镇)—124团(高泉镇)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128团(前山镇)—124团(高泉镇)公路
2、建设地点:第七师境内、**市境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拟建公路全长105.643km,路线起点位于128团(前山镇)旧前高公路与G217平面交叉处,终点接124团4连与既有G312交叉处。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2.5m;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集团
联系人:孟盛
电话:135****0866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通讯地址:**市建设路36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991-****849
电子信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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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