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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2-20
| 项目名称 | **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丹河**起步区建州路以东、府城街以北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9852.1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勇奇 |
| 联系人 | 曹晋华 | 联系电话 | 188****932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557.71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6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项中其他处置方式日处置能力10吨以下1吨及以上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地上建筑主要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等各类功能用房的土建、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和场地内管网配套工程等;地下建筑主要为地下停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19852.13平方米(其中地上12965.77平方米、地下6886.36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管道集中措施后通过化粪池排放至市政管网系统 | ||
| 承诺:**** 张勇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勇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