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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2025年2月18日对****未污染输液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成交供应商/未成交原因 |
| 1 | ****未污染输液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 ******公司 |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1日,公示期内,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办公室提交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质疑函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受日期为受理时间。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371-****0148。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1-****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