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鑫路(中宁道-天庆桥)工程征收土地公告(双桥河镇小营盘村)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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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2025年2月14日,****政府以《******局关于海鑫路(**道-天庆桥)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准函〔2025〕34号)批准征收土地1.475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

2、建设项目:海鑫路(**道-天庆桥)工程;

3、土地用途:交通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位置(见附图)

**小营盘村水田、西至小营盘村村庄、南至小营盘村公路用地、北至小营盘村村庄;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河镇小营盘村集体土地1.4508公顷(合21.762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0828

1.2420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6264

9.3960

建设用地

0.7416

11.124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1.4508

21.7620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44.0万元/公顷和199.5万元/公顷,计235.3887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帐。

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本市有关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费用拨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人民政府******局**分局、****政府等单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拨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人民政府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政府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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