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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5381MA57855L37 | 建设单位法人:叶炽良 |
| 郭智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社区龙保路168号之一****(管理层公寓) |
| 年产5万吨太阳能工业专用铝型材、附带建筑型材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2-C3252-铝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 |
| 经度:111.61115 纬度: 22.8065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02-20 |
| 粤环审〔201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1-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764 |
| 413 | 运营单位名称:**** |
| ****5381MA57855L3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5381MA57855L3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03MA5506CT0A | 竣工时间:2023-11-01 |
| 2023-11-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05 |
| 2024-05-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gdrjhb.cn/?m=home c=View a=index aid=8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146666.7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熔铸、挤压、时效、喷涂,、氧化和电泳、热复合、深加工、模具车间及原辅材料、成品仓库等;辅助和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化学药品仓库、软化水装置,电泳液和粉末涂料回收装置以及办公、生活等设施;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水处理设施、熔铸炉和搓灰炉工艺废气治理设施、酸雾废气治理设施、喷涂含尘废气治理设施、油烟治理设施等。项目生产工序主要包括熔铸、挤压、时效及表面处理等。年产太阳能工业及建筑铝型材50000吨,其中太阳能铝型材36000吨/年(包括氧化着色型材10000吨/年、电泳涂漆型材16000吨/年、粉末喷涂喷漆型材10000吨/年;建筑铝型材14000吨/年(包括氧化着色型材5000吨/年、电泳涂漆型材5000吨/年、粉末喷涂喷漆型材4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146666.7平方米,主要建设使用熔铸车间、挤压时效车间、氧化和电泳车间、喷涂车间、模具车间、原辅材料车间、成品仓库、五金仓库、综合办公楼以及生活楼等,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酸雾废气治理设施、喷涂含尘废气治理设施等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实际年产44500吨太阳能工业专用铝型材、附带建筑型材,其中太阳能铝型材32000吨/年(包括氧化着色型材10000吨/年、电泳涂漆型材16000吨/年、粉末喷涂型材6000吨/年;建筑铝型材12500吨/年(包括氧化着色型材5000吨/年、电泳涂漆型材5000吨/年、粉末喷涂型材2500吨/年)。 |
| 暂未设食堂,暂未使用已建成的熔铸、热复合、深加工车间和化学药品仓库,其配套熔铸炉和搓灰炉工艺废气治理设施、油烟治理设施暂未建设,设计产能降为44500吨太阳能工业专用铝型材、附带建筑型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从事太阳能工业专用铝型材、附带建筑型材生产加工,设熔铸工艺、挤压时效工艺、表面处理工艺(含粉末喷涂、氧化着色、电泳涂装、喷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从事太阳能工业专用铝型材、附带建筑型材生产加工,设挤压时效工艺、表面处理工艺(含粉末喷涂、氧化着色、电泳涂装工艺)。 |
| 暂未设熔铸工艺、喷漆工艺,所设生产工艺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确保项目符合《铝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 项目产生的含锡含镍废水经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限值要求后再经阴阳离子交换处理全部回用于着色、封孔等工序,不外排;酸碱废水和其它生产****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限值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的指标要求后,部分再经深度处理达到相应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基地污水管网排入**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基地污水管网排入**江。项目外排废水量应控制在484.4吨/日以内。进一步优化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方案,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确保含锡含镍废水全部回用。 (三)应采取有效的酸性废气、粉尘、有机废气等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工艺废气排放量,控制无组织排放。 项目热工设备使用含硫率<0.2%的轻质柴油为燃料。燃烧烟气及熔铸炉、搓灰炉产生的工艺废气应经收集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其中氮氧化物参照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系统吸收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限值要求后引至楼顶15m高排气简排放;粉末喷涂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甲醇废气等应经收集处理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分别引至楼顶15m高排气筒排放。 碱蚀工序碱蚀槽采用加入碱雾抑制剂方式减少碱雾产生和排放,抑制效率达85%以上。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结论,项目应设置不少于50m的防护距离,该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其他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要求的,从严执行。 (四)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限值要求理。 (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处理槽废渣、废腐蚀液、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废饱和树脂、饱和活性炭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铝灰和铝尘、废模具、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根据《****能源局关于汇江铝业一期年产5万吨铝型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粤能许可〔2022〕120号),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信息化局****环境局共同印发的《**市2024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我司需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目前我司正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根据初步审核,可符合《铝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先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TW001)预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TW002)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与**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较严值后由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城市下水道,再经入河排污口排入**江,外排废水量约274.6吨/日;含锡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处理设施(TW003)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热工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暂未使用熔铸炉、搓灰炉,无该工艺废气;暂未设喷漆工序,无喷漆有机废气、甲醇废气。 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分别经酸碱废气净化设施(TA003、TA004、TA005)中和处理达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排放;喷涂综合废气先经“旋风除尘器+过滤器”(TA001)处理,再经“水喷淋塔+UV光解设备”(TA002)处理达**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达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碱蚀工序碱蚀槽采用加入碱雾抑制剂方式减少碱雾产生和排放,抑制效率可达85%以上。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根据现场核查,项目50m的防护距离内无新****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合理优化布局处理,选用低噪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及减震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第三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市新****公司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贮存和环境管理等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和环境管理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
| 项目热工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暂未使用熔铸炉、搓灰炉,无该工艺废气;暂未设喷漆工序,无喷漆有机废气、甲醇废气;酸雾废气排气筒高度增至25m。相关执行标准更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六)做好生产区、物料存放场所、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废水处理系统等的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七)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相协调。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及消防污水应急缓冲池,防止化学品泄漏、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影响。 (八)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实施联网监控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运行过程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九)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采取封闭施工、对作业区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确保其排放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六)项目对生产区、物料存放场所、废水处理系统等的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区域进行防风、防晒、防雨、防渗漏、防腐处理。 (七)我司已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已于2023年12月29日编制及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45381-2024-0011-L),配套设有1个事故应急池和1个含镍废水应急池,容积分别为1134m3(18m*14m*4.5m)、340.2m3(18m*4.2m*4.5m),共1474.2m3,当发生废水泄漏事故时,事故废水可流至应急池暂存。 (八)根据《排污许可证》,项目共设4个规范废气排污口(分别为DA001、DA002、DA003、DA004)、1个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1),其中废水排放口已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完成验收及联网。 (九)项目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行,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间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和投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8.238 | 0 | 0 | 0 | 8.238 | 8.238 | |
| 0 | 1.2357 | 11.76 | 0 | 0 | 1.236 | 1.236 | |
| 0 | 0.2636 | 0.46 | 0 | 0 | 0.264 | 0.26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801 | 0 | 0 | 0 | 1801 | 1801 | / |
| 0 | 0.0949 | 0 | 0 | 0 | 0.095 | 0.095 | / |
| 0 | 0.1582 | 0 | 0 | 0 | 0.158 | 0.158 | / |
| 0 | 0.312 | 0 | 0 | 0 | 0.312 | 0.312 | / |
| 0 | 0.576 | 0 | 0 | 0 | 0.576 | 0.576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TW001)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与**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较严值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综合废水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与**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较严值。 | |
| 2 |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TW002)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与**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较严值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综合废水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与**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较严值。 | |
| 3 | 含镍废水处理设施(TW003) | / | 已建成 | / |
| 1 | 旋风除尘器+过滤器(TA001)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执行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综合废气(DA001)各污染物均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满足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 |
| 2 | 水喷淋塔+UV光解设备(TA002)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执行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综合废气(DA001)各污染物均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满足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 |
| 3 | 酸碱废气净化设施(TA003) | 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酸碱废气(DA002)各污染物均满足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4 | 酸碱废气净化设施(TA004) | 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酸碱废气(DA003)各污染物均满足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5 | 酸碱废气净化设施(TA005) | 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酸碱废气(DA004)各污染物均满足国家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做好生产区、物料存放场所、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废水处理系统等的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 项目对生产区、物料存放场所、废水处理系统等的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区域进行防风、防晒、防雨、防渗漏、防腐处理。 |
| 1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处理槽废渣、废腐蚀液、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废饱和树脂、饱和活性炭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铝灰和铝尘、废模具、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第三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市新****公司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贮存和环境管理等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厂内贮存和环境管理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
| 1 | 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相协调。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及消防污水应急缓冲池,防止化学品泄漏、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影响。 | 已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已于2023年12月29日编制及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45381-2024-0011-L),配套设有1个事故应急池和1个含镍废水应急池,容积分别为1134m3(18m*14m*4.5m)、340.2m3(18m*4.2m*4.5m),共1474.2m3,当发生废水泄漏事故时,事故废水可流至应急池暂存。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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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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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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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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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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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实施联网监控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运行过程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排污许可证》,项目共设4个规范废气排污口(分别为DA001、DA002、DA003、DA004)、1个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1),其中废水排放口已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完成验收及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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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