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釜溪河**区段旅游航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勘察设计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釜溪河**区段旅游航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具体补遗内容如下:
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航道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航道)证书。
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航道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航道)证书。
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航道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变更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标书代写
变更为:
四、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系统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六、其余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未下载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