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府公〔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明星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8日
(四)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及面积(单位:公顷)
| 镇 | 村 | 组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 小计 | 耕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 明星 | 五通 | 2 | 0.2488 | 0.2488 | 0.1162 | 0.1063 | 0.0263 | ||
| 合计 | 0.2488 | 0.2488 | 0.1162 | 0.1063 | 0.0263 | ||||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射府发〔2023〕16号)执行。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遂府函〔2024〕218号)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经双方核实后,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所有者。
四、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应安置****小组负责按照农业、多途径就业、自谋职业等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保障厅****财政厅 ******厅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
五、下列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一)未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及其地上非法修建或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
(二)《****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
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六、其他事项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在明星镇和涉及的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从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9日止)。
如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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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