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壮****建设厅****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开发区商用车产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一、项目地址
**县**北部,鹿****公司旧厂址。
二、主要公示内容
《****开发区商用车产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以新能源商用车核心零部件和传统商用车零部件制造为核心,商用车设计、研发、改装为特色,融合生活居住、公共服务、商业配套的产城融合示范产业园。
(2)发展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122.36公顷,就业人口规模约0.8万人,居住人口规模约为0.8万人。
(3)产业体系
构建“112”产业发展体系,即1大核心产业、1大配套产业以及关联产业和互联产业“双联产业”。核心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商用车核心零部件产业、传统商用车零部件产业;配套产业包括流通供应服务、设计研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及商务配套服务等;关联产业主要是环境保护服务、产城运营服务等,互联产业包括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一代信息技术运用和推动。
(4)规划用地
①依托金鸡路网红街吸引和聚集人气优势,为推动城市功能与产业功能的有机融合,规划将金鸡路以南、横二路以北的用地,与横一路与纵一路交叉口东北侧****酒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
②****社区生活圈服务半径,建设1个10分钟和1****社区生活圈,在满足产业园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可服务周边区域城市居民。参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相关要求,以企业及就业人员需求为配置导向,注重现状公服、闲置空间的改造活化利用,****门诊部,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活动中心****中心,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原鹿化保卫部、****社区服务站、托老所,****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体育场地,将幼****小学用地,体****小学的运动场地;结合幼儿园的服务人口及半径,将幼儿园调整至迁至横一路和纵一路路口东北侧,****幼儿园用地。
③规划落实并保留《******防洪工程规划(修编)》于**南路与横一路交叉口****泵站,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为降低对居住用地的影响,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将垃圾转运站调整至**南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为保障金鸡路以南商业空间的整体连续性,****消防站调整至金鸡路与创新一路交叉口东北侧,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
④规划在金鸡路两侧的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间及现状水渠设置横向带状公园绿地,连接洛清江**景观,带状公园绿地内设置健身步道、游憩设施,打造兼顾户外游憩、生态效益、美化景观、形象塑造、卫生防护等功能的生态景观绿带。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结合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置1****服务中心,****小学、大型多功****健身中心)、****门诊部、****中心、文化广场、商场、超市、餐饮、银行储蓄、公用设施服务网点等功能,就近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休闲、娱乐需求。
规划结合居住用地布置1****服务中心,服务半径约300米,步行5分钟可达,****服务站、幼儿园、托老所、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健身步道、生活服务站、便利商店、市场、理发美容店、餐饮等功能,就近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娱乐需求。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一览表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每处一般规模 | 备注 | |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地面积 (公顷) | ||||
| 行政管理 | 社区服务站 | 1 | 600—1000 | 0.33 | 独立占地 |
| 商业服务 | 综合商业网点 | 1 | —— | 0.95 | 附设,结合商业用地设置 |
| 市场 | 1 | 2000-2500 | —— | 附设,结合商住混合用地底商设置 | |
| 银行营业网点 | 1 | —— | —— | 附设,结合商业用地设置 | |
| 电信营业网点 | 1 | —— | —— | 附设,结合商住混合用地底商设置 | |
| 生活服务站 | 1 | 120-200 | —— | 附设,结合商住混合用地底商设置 | |
| 邮政营业场所 | 2 | —— | —— | 附设,结合商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底商设置 | |
| 终身教育 | 小学 | 1 | —— | 0.57 | 独设,****小学用地,规划1所18班小学(十分钟级) |
| 幼儿园 | 1 | —— | 0.50 | 独设,12班 | |
| 健康管理 | 医院门诊部 | 1 | —— | 0.13 | 独设,****门诊部 |
| 为老服务 | 托老所 | 1 | 350-750 | —— | 附设,****服务站统筹建设 |
| 文化活动 | ****中心 | 1 | —— | 0.25 | 独设,****中心****中心 |
| 文化广场 | 1 | —— | —— | 附设,****广场****广场 | |
| 体育健身 | 大型多功****健身中心) | 1 | —— | 3.33 | 独设,提升改造现状鹿化运动场,综合球类活动场(馆)、游泳场馆及体能训练和体质监测用房等 |
| 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 | 1 | —— | —— | 附设,现状保留 | |
| 室外综合健身场地 | 2 | —— | —— | 附设,结合公园绿地设置 | |
| 健身步道 | —— | —— | —— | 附设,结合公园绿地设置 | |
| 公用设施 | 加油加气站 | 1 | —— | 0.70 | 独设,****加油站 |
| 小型垃圾转运站 | 1 | —— | 0.1 | 独立占地 | |
| 环卫工人休息站 | 3 | —— | —— | 附设 | |
| 环卫车辆清洗场 | 2 | —— | —— | 附设 | |
| 公厕 | 3 | 50—70 | —— | 附设 | |
该控规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5年2月20 日至2025年3月 21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直接反馈到****(地址:**县飞鹿大道29号,电话:****973,邮箱:****@163.com)。
附件:1.土地使用规划图
2.空间结构规划图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4.产业布局引导图
****
2025年2月20 日
(土地使用规划图)
(空间结构规划图)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产业布局引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