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鲤大道绿化工程”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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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鲤大道绿化工程”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的金鲤大道绿化工程(招标编号:****),现作出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的疑问

问题1:园林四大员可以用园林助工代替吗

回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闽建办风貌函〔2020〕12号):《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要求的城镇园林绿化施工现场岗位人员配备,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替代园林绿化“四大员”。

问题2:投标函附录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00元/日;若承包人后续采取积极有效的赶工措施,并按期竣工交付使用的,承包人可申请返还工期延误违约金。(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日,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若逾期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提取履约保函规定的金额,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与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2 不一致,请代理明确以哪个条款为准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日;若承包人后续采取积极有效的赶工措施,并按期竣工交付使用的,承包人可申请返还工期延误违约金。(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日,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若逾期超过30 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提取履约保函规定的金额,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回复:详见补充通知1。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格式一“二、投标函附录”的7.5.2条款修改为:标书代写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日;若承包人后续采取积极有效的赶工措施,并按期竣工交付使用的,承包人可申请返还工期延误违约金。(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日,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若逾期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提取履约保函规定的金额,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修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风力 8 级(含 8 级)-10 级(不含 10 级)台风(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2)24 小时连续雨量达 60mm(含 60mm)-80mm(不含 80mm)的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第(4)点删除,第(5)点修改为“(5)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工程结算材料,经发包人委托有相关资质的造价中介机构审查,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后的结算价款后支付至 90%,待相关部门审查后出具结算结论书或批复后支付至 95%,工程移交后支付至 97%,余下工程款待质量保修期满及移交完成后拨付(不计利息)。”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5年2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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