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于39、于40、于44、古65、于建1井石油勘探项目(于39、于40、于44、古65油探井)已竣工且具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该项目竣工信息及配套环保设施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于39、于40、于44、古65、于建1井石油勘探项目(于39、于40、于44、古65油探井)
建设单位:****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
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县冯记沟乡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本项目**5口石油预探井,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及相应的地面配套设施。本次验收仅对该项目中的于39、于40、于44、古65油探井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于建1井后期建成后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项目竣工时间:2025年2月20日
配套环保设施调试时间:本项目为石油勘探开,仅涉及施工期,根据试油结果已交由********油厂进行井场建设和采油生产,无调试期,若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李振 联系电话:159****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