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目内容:广告设计制作、场地布置、广告品提供等与广告服务相关的内容(墙面广告画、广告牌、宣传栏、宣传册、宣传展板、海报、宣传资料、横幅、展架、PVC(KT)板、伸缩杆易拉宝、锦旗、标识标牌等相关广告设计、制作和安装以及配套服务);书籍、装饰材料、办公材料及其零附件零售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广告、标识标牌等设计、制作及安装。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3.对所提供资料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公司公章。
三、服务要求
1.县区开设有门店或喷绘厂,能够承接广告宣传制作报价单内的所有项目,并满足当天应急设计、制作与安装。应有对所需制作内容及售后服务的及时响应条件(一般情况应在12小时内进行维护,紧急情况需在2小时内到位),应急响应及售后服务相关交通及运输费用自付;****医院要求对前期已完成的制作内容移位或拆除。
2.****医院需求,拥有独立快速的设计能力。有广告设计和物料制作的稳定团队,配备有专业人员,具备成熟的实践经验和执行能力,能够落实广告创意、设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在物料制作方面具备价格优势,能够保质保量、按时按需地落实各类物料制作。
4.参选单位需结合工作实际,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对接处置紧急广告任务。
四、公告期限
(一)提供文件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送资料)。
2.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书(必送资料)。
3.提供近3年内的单位业绩证明文件如设计案例或合同(选送资料)。
4.在县区内的固定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必送资料)。
5.常用广告物料报价表(必送资料,详见附件)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进行装订,须用封条进行密封,密封条和封皮均须加盖公章。不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资料,逾期不受理,敬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