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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殡仪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的函》(兰民函〔2024〕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殡仪馆是河****殡仪馆,****殡仪馆无法满足遗体火化需求。原****殡仪馆项目。
二、项目名称:****殡仪馆,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县绿兰凹。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3355平方米,占地35亩,其中总建筑面积为6238平方米,火化设备2套。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为2440.8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1796万元,其余为县级配套资金。
七、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建议在下一阶段设计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八、环境保护和节能: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节能及环境保护措施。
九、请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请项目建设单位每月21日至月底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陆网址:http://zxsp.****.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十一、兰发改复〔2024〕32号不再执行。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改革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